David Patrick Eich
概览
David Patrick Eich(中文名:戴义)是凯易律师事务所亚洲各办公室的创始合伙人,常驻香港,在亚洲协助领导凯易的全球私募股权业务,并代表金融和战略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开展多法域收购及杠杆收购、成长型股权投资、合营、基金设立及其他复杂的私募股权交易和公司交易。
David在美国、英国和香港均拥有律师执业资格,同时还是德国注册外国律师。自1994年起,David在凯易芝加哥、伦敦、慕尼黑和香港办公室参与完成全球众多交易的交割。
David在亚洲曾担任Advantage Partners、阿波罗集团、Audax Group、贝恩资本、青锋股权投资基金、笛卡尔资本集团、金门资本、GTCR Golder Rauner、KKR、 Limetree Capital Partners、橡树资本管理、Paul Capital Partners、红杉资本、银湖合伙人和银湖须弥山等诸多财务投资人的代表律师。
过去十年,David经常被亚洲和欧洲领先律师名录和法律刊物评为顶级私募股权律师:
2015年,David被《律师名录》 (Who’s Who Legal) 评为“公司 – 并购和治理”领域领先并购律师。
2014年,David连续第二年被《钱伯斯亚太指南》评为一类私募股权律师,该刊物指出他“拥有令人羡慕的基金客户群”而且“对自己的工作了如指掌”。
2013年,David被《钱伯斯亚太指南》评为一类私募股权律师,该刊物称其是“堪列榜首的卓越律师。”
2012年,David被《律师》杂志评为“热门律师100强”律师之一,该奖项在亚洲仅有四人获得。凯易在《Corporate INTL》杂志2012年法律大奖评选中被评为“香港年度最佳私募股权律师事务所”。
2011年,《商法》期刊将David参与的两项交易评为“2011年度最佳交易”,即贝恩资本对中消安的私有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领域)和库尔出售Makhteshim Agan的交易 (中国境外并购领域)。此外,2011年,David被《Corporate INTL》杂志评为“香港最佳律师50强”之一。
2011年,《2011年国际金融评论1000》将David评为香港“领先律师”,并称“客户聘请凯易的原因之一就是明星合伙人及业务开发合伙人David Patrick Eich在新形势下就复杂收购交易所提供的富有经验的咨询意见……某大型私募股权客户称‘David在许多交易中均提供了出色的法律咨询……他采取平衡的处事风格,具有灵敏的商业嗅觉,能冲破一切阻碍满足客户需求。’”
此外,《2010年国际金融评论1000》称“凯易是过去几年进入大中华市场的众多美国律所中私募股权业务最具发展前途的律所之一……在该地区与50多家私募股权及资产管理机构[合作] ”。
2010年,《钱伯斯》再次将David评为私募股权(中国内地/香港)及投资基金(香港)两个领域的“领先个人”,并称其“在跨三大洲代表私募股权客户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且“充满智慧,善于斡旋,拥有众多领域的广泛知识,并善于快速直击问题要害”。
2009年,《钱伯斯》将David评选为香港“私募:收购”和“投资基金”两个领域的“领先个人”,并称客户对David和凯易香港团队“反应迅速的律师”以“敢于尝试的态度和灵敏的商业嗅觉”所提供的“宝贵的地方视角和高质量的全球基金咨询”赞不绝口。
2009年,《法律500强》称赞道:在David的领导下,凯易“已利用其在这一领域的国际声誉,组建了以私募股权业务为主的香港办公室”。
2008年,《法律500强》指出:在David的领导下,凯易“已将其全球领先的私募股权业务引入香港”。2008年,《钱伯斯与合伙人亚洲指南》称:David和凯易在香港的私募股权基金设立业务“值得关注”,并“必定成为该地区的主要投资参与人”。
2008年,包括David在内的凯易团队凭借2007年两地上市客户STATS ChipPAC Ltd.的23亿美元私有化交易,在《亚洲法律杂志》(Asia Legal Business)东南亚法律奖项评选中荣获“新加坡年度最佳交易”和“新加坡年度最佳并购交易”两项大奖。
2007年7月,《律师》杂志将凯易评为“年度最佳国际律师事务所”。
包括 David 在内的凯易团队,凭借其在日本大金工业株式会社以21亿美元收购马来西亚上市公司OYL Industries Berhad交易中的工作,荣获《Asian-Counsel》杂志评选的“2006年度最佳交易”大
2005年,David被《律师》杂志评为“热门律师100强”之一。
David还是《法律事务》杂志评选的“2004年50名最佳业务招揽者”中仅有的五名私募股权律师之一。
David是位于中国深圳的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和律师顾问委员会成员。他曾是位于中国北京的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研究所创始发起人,并担任其执行委员会成员。此外,他还是位于英国伦敦的伦敦商学院私募股权研究所(后成为科勒私募股权研究所)创始发起人。
David撰写过大量关于私募股权问题的论著并经常发表演讲,包括每年向攻读伦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的同学授课,并担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兼职讲师,在2008年至2013年与金门资本合伙总法律顾问Stephen Oetgen一起讲授“杠杆收购基础知识”课程。此外,他还在伯克利法律、商业及经济中心讲授亚洲私募股权和中国并购课程。
在前往亚洲工作之前,David曾参与设立凯易伦敦和慕尼黑办公室,这两个办公室现已凭借在欧洲和全球私募股权交易中的雄厚实力闻名遐迩。2014年至2017年,他重返伦敦,继续拓展凯易在欧洲的私募股权业务。
在离开凯易期间,David于1999年至2000年担任威斯康星州Outagamie县副地区检察官;于2000年至2001年担任威斯康星州Outagamie县公共服务特别检察官。
在1994年开始在凯易芝加哥办公室的职业生涯之前,David曾担任美国高级地区法院法官Robert W. Warren大法官(威斯康星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书记员两年。
David于1988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学院,取得政府学文学学士学位,1992年荣获哥伦比亚法学院帕克国际法项目荣誉毕业生称号,取得法学博士学位。
执业经验
代表性案例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其从凯雷集团收购全球领先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提供商VXI Global Solutions的交易。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其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ChinData),以及将ChinData与贝恩资本现有Bridge Data Centers平台合并的交易。厦门秦淮是中国一家领先的模式超大规模数据中心
- 代表Bain Capital Credit、HIG/Bayside Capital和CQS(第一留置权贷款人协调委员会)处理欧洲领先户外用品品牌之一Jack Wolfskin的综合财务重组
- 代表纽交所上市公司国际贵族学校组织Nord Anglia Education Inc.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处理由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局和霸菱亚洲的关联基金牵头的财团以43亿美元对其进行的收购。此交易荣获2018年亚洲法律大奖年度最佳私募股权交易
- 代表处理全球包装解决方案领导者Klockner Pentaplast对LINPAC的收购,打造硬片和柔韧性薄膜市场全球领先企业,该企业年度合并收入超过20亿美元
- 代表处理贝恩资本对意大利领先轮胎批发商Fintyre的收购
- 代表处理贝恩资本以12.75亿美元将FCI Asia Pte Ltd出售给安费诺集团的交易
- 代表处理SC Johnson从Charterhouse Capital Partners收购Deb Group的交易。Deb Group是一家总部设在英国的国际工业公司,专注于工业、商业、保健和食品市场的卫生和护肤系统
- 代表贝恩资本以2.65亿美元杠杆收购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国消防安全集团有限公司并实现其私有化,中消安是中国消防行业领军企业
- 代表处理库尔工业以24亿美元将全球最大的非专利型农业化学品生产商马克西姆-阿甘公司(Makhteshim Agan Industries)出售给中国化工集团的交易
- 代表处理银湖合伙人对中国领先清洁技术公司挪宝新能源的收购
- 代表处理贝恩资本从Key Principal Partners收购中国最大的独立柴油机零部件生产商亚新科工业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
- 代表处理银湖合伙人以1.24亿美元从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领先数字媒体公司好耶网络传媒控股有限公司的交易
- 代表处理Accel Partners对Atlassian(一家总部设在澳大利亚 的全球产品开发软件工具领导者)的投资
- 代表橡树资本管理处理对一家中国民营采矿公司的财团股权投资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对中国最大的消费电器零售商、香港上市公司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进行4.39亿美元可转换债券及认购权配售的股权投资
- 代表处理American Standard Bath & Kitchen将其亚洲资产出售给INAX Corp的交易
- 代表Paul Capital从某亚洲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有限合伙人权益的二级和合订一级收购
- 代表处理Advantage Partners对GST汽车皮革公司的杠杆收购
- 代表瑞信亚洲私募基金(Credit Suisse Private Equity Asia)对某日本上市的金融机构进行财团股权投资
- 代表MKW Capital Partners对澳门多家未上市媒体、技术及运输公司进行多次股权投资
- 代表橡树资本管理对某中国私人技术公司进行财团股权投资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对美标全球卫浴及厨房业务进行的17亿美元杠杆收购
- 代表淡马锡处理以23亿美元对新加坡上市公司STATS ChipPac进行私有化
- 代表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银湖合伙人、Alpinvest、贝恩资本、Apax Partners处理以102亿美元对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半导体部门进行的杠杆收购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以30亿美元对德州仪器的传感器及控制器部门进行的杠杆收购
- 代表GTCR的关联公司处理以9.75亿美元收购ADP, Inc.的理赔服务业务
- 代表Advent International和贝恩资本处理以5.45亿美元对Boart Longyear全球钻探服务业务进行的杠杆收购
- 代表Kohlberg Kravis Roberts & Co.、Vornado Realty Trust和贝恩资本处理以74亿美元杠杆收购和私有化全球玩具零售商 Toys R Us的交易
- 代表Change Capital Partners处理以1.15亿英镑对英国最大的住宅用百叶窗公司The Hillarys Group Limited进行的杠杆收购
- 代表贝恩资本处理以14亿欧元从Deutsche Bahn杠杆收购全球化工品分销业务Brenntag AG和全球钢铁分销业务Interfer AG的交易
- 代表Ares Management、贝恩资本和安大略教师养老金计划组成的财团处理以4亿美元对场外交易的全球箱包制造商新秀丽公司进行的杠杆资本重整
见习经历
公共服务特别检察官, 威斯康星州Outagamie县
副地区检察官, 威斯康星州Outagamie县1999年-2000年
法律书记员, 威斯康星东区美国高级地区法院法官Robert W. Warren大法官1992年-1994年
更多
思维领袖
演讲
- 主持人,“私募股权交易的近期趋势”,国际律师协会亚太区企业兼并与收购会议,香港,2017年11月3日(即将召开)
- 小组成员,“欧洲私募股权:我们身在何处?有什么牌?”,第四届国际律师协会欧洲公司和私营并购大会,法国巴黎,2016年2月11日至12日
- 小组成员,“早期初创企业中的私募股权”,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年会,奥地利维也纳,2015年10月7日
- 主持人,“给钱:高管薪酬中的关键治理问题”,国际律师协会公司治理第二届年会,英国伦敦,2015年3月20日
- 小组成员,“退出”,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私募股权交易年度座谈会,英国伦敦,2014年11月20日
- 小组成员,“跨境并购交易的关键风险”,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变革中的印度公司并购环境大会,印度孟买,2014年3月21日
- 小组成员,“退出”,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私募股权交易年度座谈会, 英国伦敦,2013年11月14日
- 主持人,“私募股权投资的近期发展”,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私募股权投资年会,美国波士顿,2013年10月11日
- 兼职教授,“杠杆收购基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2013秋季班(与Stephen Oetgen一同授课)
- 演讲人,“影响在华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监管问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2013年5月29日
- 演讲人,“交易文件”,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香港,2013年3月5日
- 小组成员,“中国机遇的演变”,美国企业成长协会,美国芝加哥,2013年2月20日
- 主持人,“来自新兴市场的主题”,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私募股权小组委员会,2012年国际律师协会私募股权交易座谈会,英国伦敦,2012年11月15日
- 主持人,“当今的私募股权及非上市公司并购”和“总法律顾问的主要并购问题”,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亚太区企业兼并与收购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11月5日至6日
- 主持人,“私募股权”,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年会,爱尔兰都柏林,2012年10月2日
- 演讲人,“中国大陆的私募基金投资现况与展望”,凯易客户研讨会,“迈向全球、国际竞争:台湾企业所面临的法律挑战与因应策略”,台湾台北,2012年7月20日
- 演讲人,“中国大陆的私募基金投资现况与展望”,凯易客户研讨会,“迈向全球、国际竞争:台湾企业所面临的法律挑战与因应策略”,台湾新竹,2012年7月19日
- 主持人,“新兴市场:来自亚洲和拉美的主题”,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2011年国际律师协会私募股权交易座谈会,英国伦敦,2011年12月1日
- 主持人,“私募股权的近期趋势”,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年会,阿联酋迪拜,2011年11月4日
- 兼职教授,“杠杆收购的基础知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2011年秋季班(与Stephen Oetgen一同授课)
- 小组成员,“当前中国兼并收购交易的问题”和“中国私募股权活动”,范德堡大学法学院法律和商业课程,解决当前影响国际商业活动的问题的学术和执业律师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2011年5月20日-21日
- 演讲人,“展现最佳面貌:如何找到在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院长论坛,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特区,2011年4月26日
- 小组成员,“亚洲私募股权的最新发展”,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年度私募股权会议,英国伦敦,2010年11月30日
- 小组成员,“区域收购、兼并和投资发展:当今亚洲行业相关问题和机会”,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亚太论坛区域会议,日本东京,2010年11月18日
- 小组成员,“剖析交易”,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年会,加拿大温哥华,2010年10月2日
- 兼职教授,“跨国执业”,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特区,2010年秋季班(与Douglas Levene一同授课)
- 兼职教授,“杠杆收购的基础知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2010年秋季班(与Stephen Oetgen一同授课)
- 演讲人,“中国境外投资者并购的新问题”,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清华大学,2010年5月14日
- 小组成员,“首届清华 - 博龙私募股权论坛:全球并购案例分析及对中国境外投资的影响”,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清华大学,2009年12月12日
- 演讲人,“龙腾虎跃:影响中国私募股权的重要发展”,伯乐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交流午餐,香港特别行政区,2009年12月8日
- 小组成员,“跨境收购的新问题”, 凯易和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客户研讨会,日本东京,2009年12月1日
- 演讲人,“创造性思维:中国交易的关键问题”,凯易跨国交易培训研究所,德国慕尼黑,2009年3月26日
- 演讲人,“龙争虎斗”, 中国私募股权的崛起,清华经管学院-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双学位EMBA项目香港宣讲会,香港特区,2009年9月16日
- 演讲人,“创造性思维:中国交易的关键问题”,凯易公司业务研究所,美国纽约州纽约市,2009年5月5日
- 演讲人,“创造性思维:中国交易的关键问题”,凯易跨国交易培训研究所,英国伦敦,2009年3月24日
- 小组成员,“影响中国并购的最新法规”,2009年亚洲并购论坛:困境中的机会,香港特区,2009年3月4日
- 演讲人,“创造性思维:中国交易的关键问题”,凯易公司业务研究所,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2009年2月3日
- 小组成员,“从一开始就构建退出机制:私募股权启示录”,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国际律师协会年会,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2008年10月13日
- 主持人,“大中华区和亚太国家影响私募股权投资人的公司治理和其他法律的重要发展”,亚太论坛和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私募股权小组委员会联合会议,国际律师协会年会,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2008年10月13日
- 兼职教授,“杠杆收购的基础知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2008年秋季班(与Stephen Oetgen一同授课)
- 主持人,“亚洲私募并购的发展”,马来西亚投资银行业协会第二届年度兼并会议,马来西亚吉隆坡,2008年8月26日
- 演讲人,“提升企业家精神:私募股权的力量”,清华大学私募股权研究所开幕研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2008年4月17日(与李川联合演讲)
- 主持人,“中国私募股权介绍”,清华大学私募股权研究所开幕研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2008年4月17日(与李川联合演讲)
- 主持人,“有关司法和监管机构对私募股权交易若干方面反映的比较分析”,国际律师协会业务组织委员会和澳大利亚律师协会商法部门会议“私募股权:次贷危机及危机过后”大会,澳大利亚悉尼,2008年4月8日
- 主持人,“亚洲私募并购的发展”,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并购论坛,香港特区,2008年3月6日
- 主持人,“投资中国”,第14届年度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会议,哈佛商学院,美国麻萨诸塞州坎布里奇,2008年2月2日
- 演讲人,“荒原东方的私募股权:中国的挑战”,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Anthony Zaloom教授的博士项目“中国法律和投资”课程授课,Boalt Hall,美国加州伯克利,2007年11月27日
- 演讲人,“融合并购:亚洲的企业家精神和私募股权”,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伯克利法律、商业和经济中心演讲,Boalt Hall,2007年11月27日
- 小组成员,“俱乐部交易:代表私募股权财团时的法律、道德和实际问题”,国际律师协会年会,新加坡,2007年10月15日
- 主持人,“走向成功:亚洲经营的选择”,《亚洲创业投资期刊》亚洲创业论坛,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2007年6月5日
- 演讲人,“2007年私募股权交易文件编制:范例走向全球”,为伦敦商学院M.B.A.课程授课,英国伦敦,2007年3月20日(与Siyamak Pakbaz一同授课)
- 小组成员,“当荒原西方遇到荒原东方:中国的另类投资”,纽约州律师协会国际部年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2006年10月20日
- 主持人,“中国:全球私募股权和创投新模式的桥梁”, 《亚洲创业投资期刊》亚洲创业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2006年6月28日
- 演讲人,“品味拿铁咖啡:针对美国律师介绍欧洲杠杆收购的美妙世界”,凯易公司业务研究所,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2006年5月17日
- 主持人,“通过收购和并购进入亚洲市场”,为顺应全球市场定制亚洲战略, 《亚洲创业投资期刊》亚洲创业论坛,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2006年5月16日
- 演讲人,“全球私募股权”,为伦敦商学院M.B.A.课程授课,英国伦敦,2006年3月
- 小组成员,“私募股权对社会和经济的有益影响:感受还是现实?”, 2005年伦敦商学院私募股权研究所全球论坛,英国伦敦,2005年12月8日
- 演讲人,“欧洲的私募股权”,慕尼黑大学学生项目,德国慕尼黑,2005年11月11日
- 代表和小组成员,年轻领导人项目,美国对德事务委员会,德国慕尼黑和柏林,2005年8月26日至9月2日
- 演讲人,“股东协议和其他复杂的股权安排”,凯易跨国交易培训研究所,英国伦敦,2005年6月
- 演讲人,“泛欧杠杆收购的真实全球问题”,为伦敦商学院M.B.A.课程讲课,英国伦敦,2005年2月17日
- 演讲人,“跨国杠杆收购中购买协议的关键问题”,凯易跨国交易培训研究所,英国伦敦,2004年4月5日
- 演讲人,“私募股权交易的文件编制: 41,000英尺高度的律师观点”,为伦敦商学院M.B.A.课程授课,英国伦敦,2004年3月4日
- 演讲人,“检查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的关键法律问题,欧洲货币法律培训会议,英国伦敦,2000年11月
- 演讲人,“美国公司的设立”,凯易公司业务研究所,英国伦敦,2000年7月
- 演讲人,“杠杆收购的意向书”,凯易公司业务研究所,英国伦敦,1999年5月
书籍
- 作者,《投资:中国》章节,《私募股权回顾(第三版)》(编辑:Kirk August Radke),2014年(与Pierre-Luc Arsenault、汤师淳和Jesse Sheley合著)
- 作者,《投资:中国》章节,《私募股权回顾(第二版)》(编辑:Kirk August Radke),2013年(与Pierre-Luc Arsenault、汤师淳和Jesse Sheley合著)
- 作者,《投资:中国》章节,《私募股权回顾》(编辑: Kirk August Radke),2012年(与Pierre-Luc Arsenault和Jesse Sheley合著)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章节,《国际治理:管理实务法律指南》(Rechtsleitfaden für die Management-Praxis, Governance International) (出版人:Rüdiger Theiselmann),2011年(与Jan Schinköth、Pierre Arsenault和汪盈合著)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章节,《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股东权利》,载《欧洲律师参考系列》(编辑:Alessandro Varrenti和 Fernando De Las Cuevas), 2010年(与Chuanjie Zhou、李晓阳、Mark Horvick、李晶和王鹤合著)
- 作者,《香港》章节, 《上市和非上市公司股东权利》,载《欧洲律师参考系列》(编辑:Alessandro Varrenti和Fernando De Las Cuevas), 2010年(与John Richardson, Alexander Que和Pierre Arsenault合著)
- 作者,《中国的私募并购》,载《思想精髓:探究中国兼并和收购的最佳实践:理解不断变化的法律和趋势、引导审批程序并识别成功并购交易关键步骤的顶尖律师》,汤森路透/Aspatore, 2008年
- 作者,《企业主义的演变:私募股权介绍》,载《中国需要私募股权吗?》,经济管理出版社 (Economy and Management Publishing House), 2007年4月(与李川和Jesse Sheley合著)
- 作者,《有限责任的限制:多个关键司法管辖区的不同之处》,载《构建欧洲私募股权》,欧洲货币机构投资人公司(编辑:Iggy Bassi和Jeremy Grant),2006年5月(与Matthew H. Hurlock合著)
文章
- 作者,《人民币基金:新兴机会》,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2010年8月30日(与Justin Dolling和甘柳合著)
- 作者,《新的中国规则允许境内收购融资》,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 ,2009年2月(与李川和李晓阳合著)
- 作者,《上海放宽外国投资的举措》,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 ,2008年8月22日(与Jun Zhao和李晶合著)
- 作者,《中国新反垄断法给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增加了负担》,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 ,2008年8月22日,及《凯易律师事务所简报》,2008年8月(与Mark L. Kovner、Micah N. Hildebrand和李川合著)
- 作者,《房地产法律的变化放宽对外商投资者的限制》,载《金融时报》,2007年4月25日(与Stephen Tomlinson合著)
- 作者,《中国首肯对基金管理人授予股权激励》,载《收购》,2007年3月5日(与李川和Camden Hutchison合著)
- 作者,《卢森堡公司法的变化:对欧洲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影响》,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 ,2007年1月9日(与Erik Dahl和 Michel Debolt合著)
- 作者,《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近期法律改革的影响》,载《创业投资评论》,2007年冬(与李川合著)
- 作者,《活动中的目标:有关中国近期并购和私募股权改革的指南》,载《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06年10月(与Tai Hsia和李川合著)
- 作者,《涉及外国投资者的中国公司并购交易的新规则》,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 ,2006年9月1日(与李川和Tai Hsia合著)
- 作者,《1,200个新目标:中国新的对外战略投资规则》,载《凯易私募股权简讯》 ,2006年5月16日(与James Yong Wang合著)
- 作者,《欧洲杠杆收购:美国发起人的关键问题》,载《创业投资评论》 ,2001年秋(与Stuart L. Mills和James L. Learner合著)
新闻报道
- 《Jack Wolfskin: Schuldenschnitt und neue Eigentümer mit Kirkland und Freshfields》,载JUVE,2017年7月13日
- 《Debt-Equity-Swap für Jack Wolfskin》,载Legal Tribune Online,2017年7月13日
- 《凯易、瑞生参与将新加坡连接器生产商出售给安费诺的12.75亿美元交易》,载《亚洲法律杂志》,2016年1月14日
- 《凯易雇用年利达香港融资明星律师》,载《法律周刊》,2015年9月2日
- 《热门律师100强:David Eich(凯易)》,载《律师》,2015年7月5日
- 《凯易在这个夏季向伦敦派遣第三名香港合伙人》,载《法律周刊》 ,2016年7月6日
- 《独家新闻:凯易亚洲私募股权业务主管调至伦敦》,载《法律周刊》 ,2014年6月8日
- 《凯易挖走宝维斯并购专家,担任凯易香港合伙人》 ,载Law Firms in the News ,2013年1月24日
- 《中国私募股权律师加盟凯易香港办公室》,载《亚洲创业投资期刊》 , 2013年1月24日
- 《私募股权业务律师孙秋宁重新加入凯易香港》,载Alta Assets,2013年1月24日
- 《亚洲律师预计市场将在举世瞩目的中国领导层换届后回暖》,载《法律周刊》, 2012年11月30日
- 《美国侵入:亚洲私募法律顾问竞争加剧》,载《亚洲创业投资期刊》,2012年7月25日
- 《香港:自力更生》,法律周刊网站(legalweek.com), 2012年7月6日
- 《随着上海合伙人加入中国律所,凯易希望与中国君合加强合作》,载《律师》, 2011年12月7日
- 《凯易合伙人重回君合》,载《亚洲律师》,2011年12月5日
- 《大冒险》,载IBA Global Insight, 2011年12月
- 《香港英国所天才加入美国所》,载《律师》 ,2011年10月10日
- 《大逃杀 - 全球统治斗争东移》,法律周刊网站(legalweek.com),2011年9月15日
- 《凯易亚洲冒险会取得成功吗?》,载《亚洲律师》,2011年8月16日
- 《凯易聘请多个合伙人增强香港办公室实力》,载《金融亚洲》,2011年8月11日
- 《凯易突袭3家律所,争夺亚洲交易》,载《法律360》,2011年8月10日
- 《凯易在亚洲扩张》,载《亚洲私募股权》,2011年8月10日
- 《凯易香港新增来自世达、瑞生和安理的八名合伙人》,载《法律周刊新闻》,2011年8月10日
- 《凯易加强香港办公室实力》,载 《亚洲律师》 ,2011年8月9日
- 《凯易香港新增跨国税务律师》,载Asia Chronicles,2011年7月19日
- 《汉坤、欧华、达维和谢尔曼为贝恩资本-中消安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ALB Legal News,2011年6月14日
- 《凯易就贝恩资本实行中消安私有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载 《亚洲律师》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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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工程正盛行 — 目前为止》,载《国际私募股权》,2006年2月
- 《热门律师100强》,载《律师》 ,2006年1月
- 《 2004年前50名最佳业务招揽者” 》,载《法律事务》 ,2005年1月
市场认可
2019年,被《钱伯斯亚太指南》评为 “私募股权:收购与风险投资(国际律所) – 中国”领域的领先律师
2015年,被《律师名录》 (Who’s Who Legal) 评为“公司 – 并购和治理”领域领先并购律师
2012年至2013年,国际律师协会,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私募股权小组委员会,主席
2011年至2012年,国际律师协会,法律实践部,公司和并购法律委员会,私募股权小组委员会,副主席
2012年,被《律师》杂志评为“热门律师100强”之一(在亚洲仅有四人获此殊荣)
2011年,被《Corporate INTL》杂志评为“香港最佳律师50强”之一
2010年,被《钱伯斯与合伙人亚洲指南》评为私募股权(中国内地/香港)和投资基金(香港)两个领域的“领先个人”律师
2009年,被《钱伯斯与合伙人亚洲指南》评为“私募股权:收购”和“投资基金”两个领域的“领先个人”律师(香港唯一一位同时在这两个领域获此殊荣的律师)
2005年,被《律师》杂志评为“热门律师100强”之一(私募股权领域仅有五人获此殊荣)
2004年,被《法律事务》杂志评为“50名最佳业务招揽者”之一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深圳)律师顾问委员会成员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深圳)兼职法学教授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兼职法学教授
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研究所(中国北京)联合创始发起人和执行委员会成员
伦敦商学院科勒私募股权研究所(英国伦敦)联合创始发起人
执业资格
执业资格
- 2011香港
- 2005Germany
- 1997英格兰和威尔士
- 1994伊利诺伊州
- 1992威斯康星州
Courts
- 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威斯康星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教育背景
-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1992
荣誉毕业生,帕克国际法与外国法项目
哈伦•菲斯克•斯通(Harlan Fiske Stone)优异学术成绩奖学金 - 哈佛大学文学士
极优等 (magna cum laude)
1988哈佛学院优异学术成就奖学金